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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00065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3月修订)
000659Zhuhai Zhongfu(000659)2025-03-31 10:3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化运作,健全董事会运行体系,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行使权利及履 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负责 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股东大会负责。 (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八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罢免。 第三条 本《规则》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对董事会及其成员 具有约束力。 1 第二章 董事资格 第九条 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四条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秉公办事,同时熟悉企 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并了解公司的经营业务,具有 与担任董事工作相适应的阅历和经验。 第五条 有《公司法》第17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 事。 第六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 和勤勉义务。 第七条 董事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 第三章 董事的选任、补选、退任及报酬 1、任期届满。董事任期届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