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亚辉龙(688575) -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加路 1-1 号 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第28 层 2803-04 室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亚辉龙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法规",仅 为本法律意见书法律适用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 政区及中国台湾省的法律法规)及现行《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是否符合中国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