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建电子(301121)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三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紫建电子")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重庆市 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紫建电子调整本次激励计划及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