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客车(600066) - 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首席合伙人:梁春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 2023 年度 审计费用并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支付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 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续聘大华为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4 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大华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等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 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及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 市公司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宇通 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