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利机械(301298)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 为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利机械"、"公司"或"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投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 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上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