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力斯(601127) - 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四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中包括两名 股东代表监事和一名职工代表监事。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五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 主席可以要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六条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 民主选举产生。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 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确保监事会工作效率,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示范规则》、《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赛力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