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力斯(60112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赛力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包括公司通过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后境内外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向投资者 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