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佳(002239) -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制度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25 年 3 月 31 日 起执行) 第一条 为规范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 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奥特佳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 整。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 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备案等管理事宜。董事会办公 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管理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