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佳(002239) -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1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 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管理职责与分 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以下简 称"《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