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股份(600232)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林德华)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德华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 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情况 本人于 2021 年 5 月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4 年 5 月再次 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林德华:1963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2019 年 5 月 20 日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舟山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舟山市律协党委副书记,高级律师,舟山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舟山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库成员,舟山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询专 家组成员,浙江省律师协会第九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曾获舟山市首届专业技术拔 尖人才、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