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科技(002442)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龙星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星 科技"或"公司")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持续督导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 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 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 下,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收 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授权额度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含 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 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