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洲(002052) - 关于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股份转让是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的内部转让,仅涉及一致行动人内 部持股结构的变化,其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本 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四个股东吴一萍、吴莉萍、由鑫堂、熊 波原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仍在有效期内时则仍然互为一致行动人。 3、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及公司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向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股份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 同洲 公告编号:2025-033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由鑫堂、吴一萍、吴莉萍、熊波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