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色股份(300402) -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南 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于2025 年3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公 司全体独立董事。 本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会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召集人章之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经 与会全体独立董事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自身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控制度涵盖了公 司运营的各个层面和环节,并能够得到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