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万里股份(600847) - 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万里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0847Wanli New Energy(600847)2025-04-02 12:34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和召开程序 第1页共6页 Area, Chongqing, P.R. China 电话 | TEL : 86-23-67887666 电话 | TEL : 86-23-67887566 TAHO 泰木 大 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 泰律意字第 11627 号 致: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重庆万里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万里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 师刘潇、赵展鹏(下称"本所律师")对万里公司 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本所指派的律师通过线上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 大会进行见证。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下称《规范运 作指引》)以及《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