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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等关税”,美国“滞胀”风险显著
国金证券·2025-04-03 06:59

当地时间 4 月 2 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白宫签署两项关于所谓"对等关税"的行政令,对所有国家征收 10%的"基准关 税",该关税将于美国东部时间 4 月 5 日凌晨 0 时 01 分生效;对美国贸易逆差最大的国家征收个性化的更高"对等关税", 该关税将于美国东部时间 4 月 9 日凌晨 0 时 01 分生效。与此同时,一些商品将不受"对等关税"的约束,其中包括已经受 第 232 条关税约束的钢铝制品、汽车和汽车零部件,铜、药品、半导体和预计将很快被征收 232 关税的木材产品,以及在 美国无法获得的金银和能源产品也将被豁免。此外,加拿大和墨西哥将暂时免受"对等关税"影响,符合《美墨加贸易协 定》(USMCA)的商品也将继续获得关税豁免。 "对等关税"力度显著超预期,美国"滞胀"风险显著升温,全球权益市场共振调整 (1)本次"对等关税"的加征力度或远超市场预期,在 10%的"基准关税"基础上,美国又计算了各国对美的关税、 非关税壁垒等,得到其认为的一个综合"关税"水平,按此"折半后"对那些"对美贸易逆差大"的国家进行报复式征收。 举例而言,中国 34%(基于 67%的一半进行加征,括号中的 67%代表美国认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