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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股份(603759) -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天股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603759HAITIAN CO.,LTD.(603759)2025-04-03 10:45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二零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 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现场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 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8. 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 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复印材料、承诺函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