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晶科技(001269) - 经世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经世律师事务所 关于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世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律师事 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 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大会表 决程序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