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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生物(30013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300138CCGB(300138)2025-04-07 12:31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运作,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 平等有效地行使权利及履行股东义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对公司、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相关人员具有 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 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为本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