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典新能(603312) - 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 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监事,在认 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后, 经审慎思考,依据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 现就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认 真自查论证后,我们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要求,具 备发行条件。 2、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和预案以及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 2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