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新材(002652)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武长海)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武长海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扬子新材")的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审慎、勤勉地行使权 利,积极出席2024年度的相关会议,并按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 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主要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武长海,1972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法学博士、中 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博士后、中央财经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现为中国政法大学经 济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仲裁与调解研究中心 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国际经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 研究会常务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