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新材(002652)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康华专审 B(2025)A35 号 重 庆 康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Chongqing Kanghua CPAs 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康华专审 B(2025)A35 号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五年四月 重 庆 康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Chongqing Kanghua CPAs 2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 了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新材"或"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 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扬子新材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 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