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重工(600817)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耿明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 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 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工作履历、专 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简介如下: 耿明斋,男,195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河南大学经济 研究所副所长、经济学学院副院长、院长,现任河南大学经济学院名 誉院长、资深教授、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耿明斋) 作为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通重工") 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 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 见,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董 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