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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投(002053) -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002053YEIC(002053)2025-04-08 12:00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Beijing DeHeng Law Offices (KunMing)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 126 号"融城优郡"B5 幢 3、4 层 电话(传真):0871-63172192 邮编: 650032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 律 意 见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作为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本次指派杨杰群律师、杨敏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 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查,现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就贵公司本次股 东会的相关事项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及公开披露的信息,表明贵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了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并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