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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斯特(603806) - 国泰海通关于福斯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603806First(603806)2025-04-09 09:4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为杭 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斯特"、"公司")2022 年度发行可 转债(以下简称"福 22 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福斯特拟使用"福 22 转债"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核查如下: 一、"福 22 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7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03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3,03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170,283.02 元(不含税)后 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