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泰(00133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之签署页)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签字: 王卫永 陈敏 2025 年 4 月 8 日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我们作为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 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和《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粤海永顺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 则,就下列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审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伍兴龙先生的 简历及相关资料、专业能力等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