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药业(002365)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4月)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针对公司经营情况、投资行为、人事变动、 重大诉讼、重大项目等情况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 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 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 股票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管理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潜江永 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