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味食品(60331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机构设置 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 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 会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 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原则上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如有必要或根 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可召 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五条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1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