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石股份(301158) -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德州 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石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对德石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事项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 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德州联合石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95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7,592,7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15.6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7,949,828.00 元,扣除 各项发行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