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民科技(30100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年4月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含 选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 为。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 议前聘请会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