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民科技(30100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 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需有两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