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肇民科技(301000) -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调整、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

关于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调整、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 浙江省杭州市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大厦 10 楼 电话:0571-86508080 传真:0571-87357755 邮编:310016 | 一、关于本次实施的批准与授权 | 5 | | --- | --- | | 二、关于本次调整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事项的具体情况 | 7 | | 三、关于本次归属的条件及其成就情况 | 9 | | 四、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 11 | | 五、关于本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 | 12 | | 六、结论性意见 | 12 |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中,除非另有定义,下列术语或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德恒或本所 | 指 |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 | --- | --- | --- | | 肇民科技或公司 | 指 |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激励计划(草案)》 | 指 | 2023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