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针(30080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和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在股东会闭会期间负责公司重大经营决策, 对股东会负责。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风险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和审计 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专门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各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人。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外 部专业人士提供服务,由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 会成员中应当有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职工代表董事可以担 任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