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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华泰(300121) -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00121Yanggu Huatai(300121)2025-04-10 10:30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致: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关于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观意字(2025)BJ000516 号 本法律意见书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 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包括但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