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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新华(603230)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关于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董事会的责任 内蒙新华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 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 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1061 号 关于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1061号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内蒙新华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 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