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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汽车(000625)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 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重庆 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 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重要声明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 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 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认定情况,于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 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 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