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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通客车(60006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600066YTCO(600066)2025-04-11 09:17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发挥董事会的作用,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明确相应的责任,保证董事会 议程和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执行机构,行使法律、法规、规章、 《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 排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安排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 议决议、决议公告的起草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主持时,由副董 事长(公司有两位或者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过半数以上董事共同 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主持;副董事长不能主持、不主持或者未设副 董事长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 少召开两次。董事会秘书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方式,在 会议召开前将会议通知送达全体董事和总经理。 第六条 董事会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通 过联签、传真、电话会议、视频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