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立医疗(300633)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 董事。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企业战略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同时进一步保护 公司相关方利益,加强公司履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意识,实现企业和社会的可 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开 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 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