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股份(002708)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 法律意见书 致: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洋股份或公司)委托,作为公司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常州光洋轴承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拟实施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