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威合金(60113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如春)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合金"或"公司")的独 立董事,2024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阅相关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许如春:出生年月:1972 年 2 月,无党派人士,硕士研究生学历,二级律 师。历任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浙 江太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律师、公司独立董事;职业领域:金融法律实 务,公司法律实务,海事海商。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我 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也没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