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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300470)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300470SNS(300470)2025-04-14 09:30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在任独立董事出具的《独 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就在任独立董事方炳希先生、应千伟先生、 王为民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结合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董 事会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均能够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 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 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特此公告。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