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密控股(30047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4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的一切对外投 资行为。本制度所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是指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控股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以下统称为"子公司")。 第四条 对外投资同时构成关联交易的,还应遵守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的相关规定。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的 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 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及其他可以用货币估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