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羽臣(003010) -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邵芳、周昊臻(以下简称"本 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0 号富力中心 23 楼整层及 31 楼 01、04 单元 邮编:510623 23/F, Units 01 & 04 of 31/F, R&F Center, 10 Huaxia Road, Zhujiang New Town, Tianhe District Guangzhou, Guangdong 510623, P. R. China 电话/Tel : +86 20 2826 1688 传真/Fa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