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康股份(605077)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股份"或"上市公司"或"公 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张其宾、谭瑞清、汤阴县豫鑫有限责任 公司、谭精忠合计持有的河南豫鑫糖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鑫糖醇"或"标 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东方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华康股份本 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华康股份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 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期间为:华康股份就本次交 易申请股票停牌之日前 6 个月至《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