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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城环境(600461) -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中证天通(2025)证专审21120013号)

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 司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之 审核报告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核报告 中证天通(2025)证专审 21120013 号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市燃气集团有 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 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之第三十三号《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 变更公告》的规定,真实、准确地编制并披露会计估计变更情况专项说明,以 使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情 况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