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博精工(873570) -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坤博精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于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浙 江坤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坤 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 的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 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