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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导科技(688230)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实 际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天 职 业 字 [2025] 5102 号 录 目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导科技"、"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芯导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 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3101 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签证 对象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 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