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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帆生物(300529) -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300529JAFRON(300529)2025-04-15 11:35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 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42、41、31DE、2401、2403、2405 层邮编:518034 电话/Tel:(+86)(755)8351 5666 传真/Fax:(+86)(755)8351 5333 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五年四月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之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之 法律意见书 GLG/SZ/A2061/FY/2025-342 致: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健帆生物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