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食品(001219) - 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公司战略的发 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 理(ESG)管理水平,加强决策科学性,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 效益和决策的质量,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青 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下设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决策及 ESG 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召 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