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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食品(00121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001219Qingdao Foods (001219)2025-04-16 11:33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公司设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 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 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委员会职责如下: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 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