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佳(002239) -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 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 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 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应当重点关注公司的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社会公众股股东保护、重大资产 重组、重大投融资活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利润分配和信 息披露等事项。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 2025 年 4 月 16 日起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 公司的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充分行使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 ...